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审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二、负责起草基建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起草基建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包括招标文件审核及招投标过程监督、合同审核、预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管理及监督、结算审核,审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五、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依法做好社会审计委托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六、组织召开各方协调会,解决基建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七、提供基建、修缮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八、负责基建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