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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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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审计处是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处级职能部门。审计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经济活动、经济事项等独立发挥内部审计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经济风险,为学校发展目标服务。审计处下设财经审计科和工程审计科2个科室,现有专职审计人员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5人。同时拥有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等多项执业资格。

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对校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对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重大经济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学校组织部或纪委委托的中层及以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学校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数据更新至2025年04月02日)